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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改過了,什麼時候把小孩還給我?」台南市政府目前一共監護74位父母遭法院宣告停止親權的兒少,這些父母遭停止親權的原因,涵蓋因案入監、疏忽管教、虐待或遺棄小孩等。有父母就此不聞不問,也有人「失去後才懂珍惜」,打電話到市政府甚至寫信給市長要求「還我小孩」,社工只能以耐心化解。台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統計,由市府監護的兒少,每年約增加5至6案,目前監護的74人,近6成就讀國中小,逾半安置在機構。部分從國小開始由市府監護的孩子,如今已成為大學新鮮人。家防中心主任鄭妙君表示,一名從事藍領工作的父親忙於工作,疏忽照顧就讀幼稚園、國小的2個女兒,家中環境髒亂,孩子曾被隨意置放的尖銳工具劃傷,他還忙到忘了帶女兒註冊上學。社工接獲通報後前往查訪,該名父親不覺得自己的管教方式有問題,堅持自己與同居人會把小孩照顧得很好,甚至一度拒絕訪視。後該名父親被法院宣告停止親權,女兒由寄養家庭照顧,該名父親固定申請會面,一心期盼女兒早日回家,看到女兒被蚊子咬了一個腫包,還責怪:「政府到底怎麼顧的?」另一名疑罹患思覺失調症的母親,帶著就讀國小的兒子長期睡在轎車內,鄰居發現後通報社會局。孩子被安置後,母親一度調整生活方式、找到工作,但當孩子返家生活,她又依然故我,連孩子沒去上學也不知道。法院5年前停止該名母親親權,男童再度安置到寄養家庭,該名母親相當憤怒,不時打電話、寫信到市政府或市長室要求「還我小孩」。如今該名男童已成為大學新鮮人,該名母親仍時常打電話到社會局提醒社工要幫她為孩子慶生,會面時常帶零食、零用錢給兒子,希望修補親子關係。前年9月,台南市永康區一名女子早起遛狗,在一根電線桿旁發現一名裝在藍色塑膠袋內的剛出生女嬰,連胎盤、臍帶也在袋裡,引起社會關注。後來女嬰父母均未出面,所幸她生命力堅強,如今已長成可愛的2歲女孩,並由社會局出養給一戶人家,健康成長。父母被法院宣告停止親權的原因,涵蓋因案入監、疏忽管教、虐待或遺棄小孩等。示意圖/ingimage 分享 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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